工委会法务部业务范围
来源: | 作者:工委会秘书处 | 发布时间: 2018-10-16 | 7448 次浏览 | 分享到:

1、刑事辩护与代理

接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种社团法人的聘请,进行职务犯罪预防、高管执业刑事风险防控培训

在侦查阶段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涉嫌罪名和有关案件的情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代理申诉和控告

审查起诉阶段为犯罪嫌疑人辩护: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调查和收集有关证据材料,向检察机关提出相关意见

审判阶段为被告人辩护 :在一审、二审过程中,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调查和收集证据,参加法庭审理,提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辩护意见

死刑复核阶段为被告人辩护: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调查和收集证据,提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或不应核准死刑的辩护意见

代理申诉案件,代为制作申诉材料,代为再审立案,参与再审案件的辩护

代理刑事案件: 在自诉和公诉案件中代理举报、指控犯罪,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

2、民事诉讼与仲裁

家事纠纷:离婚、析产、继承、抚养、赡养纠纷等;

合同纠纷:买卖、借款、保证、承包、租赁、运输、建设施工、房屋买卖、合伙协议等各类合同的效力确认、解除、违约、赔偿等纠纷;

物权纠纷:物权确认、所有权争议、担保物权、用益物权等纠纷;

知识产权纠纷: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的权属确认、侵权、合同纠纷;

劳动争议案件:劳动合同纠纷、人事合同纠纷的仲裁和诉讼

侵权纠纷:,包括产品责任、医疗事故、交通事故、环境污染等侵权责任、损害赔偿;

环境与矿业纠纷:环境污染侵权诉讼 矿业权属、投资、并购、合作等纠纷。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股东资格确认、股东出资、股权转让、公司决议、公司设立、公司合并、上市公司收购、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等纠纷;

3、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许可、行政不作为等政府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不动产征收、房地产、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环境资源、反垄断、反倾销、税务等行政诉讼案件;

国家赔偿:因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造成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要求国家赔偿的案件。

4、涉外法律业务

     制作、审核、修改中外文法律文件

     为客户在境外的法律纠纷提供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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