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带一路”战略布局中的境内中小企业及团体组织加入协会的,在会员工作部指导下开展各项活动,工委会将提供政策业务指导,并可共同组织相关活动及服务。
(二)企业单位已经加入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成为会员单位的,也可同时申请加入“一带一路”工作委员会,并参与上下级组织的相应活动。
(三)会员单位因资产重组、联合经营或其他原因改变规模和名称的,须及时报知会员工作部确认,换发会员证书。
(四)会员单位须珍视协会及工委会的声誉,如严重违反协会章程的,损害协会利益和声誉的,经办公会讨论,将做出相应处理决定并公布。
(五)会员单位应积极履行义务,如不履行协会义务,对不按时缴纳会费,不参加活动的,将视情况暂停会籍或按自动退会处理。
三、会员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
(二)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国内外活动;
(三)获得本会提供的各类信息服务;
(四)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或建议,实施监督;
(五)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寻求本会的保护和支持;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四、会员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关心和支持协会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承办和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三)及时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所需的有关信息、统计数据和有关资料;
(四)按规定缴纳会费;
(五)自觉维护本会的声誉和合法权益。
五、会费标准
副会长单位 20万元/年
常务理事单位 5万元/年
理事单位 1万元/年
会员单位 2000元/年
六、缴费形式
银行转账
开户名称:中国中小企业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月坛支行
银行账号:341556032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