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帮扶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汇编
来源: | 作者:pmo21f870 | 发布时间: 2020-02-27 | 14954 次浏览 | 分享到:

16.提高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贴。对出口小微企业投保政策性
出口信用保险的保费予以全额补贴,提高保险覆盖面,做到应保尽保。(责任单位:省商务厅、浙江银保监局)
五、其他事项
其他各类因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由所在市、县(市、区) 负责认定,可参照此意见给予支持。
本意见有效期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中央出台相关支持的政策,遵照执行。
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代章)
2020 年 2 月 5 日






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帮助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政策的通知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需要全市上下政企联动、全社会共同努力。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发展, 切实做到“政府过紧日子”,以最大诚意、最大力度,进一步削减“三公”经费和专项资金,千方百计挤出资金,帮助企业和员工解决实际困难。广大企业要坚定信心,自力更生,严格防控疫情,有序复工生产,努力将疫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广大职工要顾大局、识大体,弘扬家国情怀,全力投入生产经营,以实际行动为疫情防控与企业复工复产作出贡献。
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2020 年 2 月 10 日


杭州关于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
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减轻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生产和员工生活的
影响,帮助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实现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以杭州的“稳”为全省全国大局作出贡献。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近期出台的“关于支持金融强化服务”“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浙江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 17 条”等系列惠企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杭州实际再制定如下政策:


1.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快和扩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定价基准的运用,推动全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较上年降低 0.5 个百分点。金融机构在合同利率基础上对在杭小微企业再给予优惠的,政府按两个月实际下浮部分的 50%额度给予奖励。
2.免收企业担保费用。全市所有担保机构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服务免收两个月担保费,非国有担保机构免收担保费的,比照国有政策性担保费率标准,政府给予两个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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