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帮扶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汇编
来源: | 作者:pmo21f870 | 发布时间: 2020-02-27 | 14942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十五)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按照“一项一策”原则, 分类分批统筹组织 551 个省重点续建项目有序复工,新增安排
100 个左右省重点项目开工建设。在疫情受控基础上,组织全省
扩大有效投资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活动。完善“4+1”重大项目建设计划、“六个千亿”产业投资工程,滚动安排实施 490 个省市


县长项目。抓好外资项目建设,确保外商投资企业同等享受应对疫情的相关政策。强化重大项目月度协调例会制度,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开通建材供应、物流运输绿色通道,加大工程材料价格监督。
(二十六)加强重大项目要素保障。对 2020 年 6 月底前能开
工的符合条件的省重大产业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可预支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新建非营利性医疗场所,所需建设用地指标由省统筹解决。地方政府债券优先支持 2020 年 6 月底前开工建设的医疗卫生、铁路、机场等基础设施和补短板项目。国开行浙江省分行建立补短板稳投资应急专项,提供不低于 500 亿元融资
总量,用于保障 2020 年 6 月底前开工和续建的重大基础设施、重点领域补短板项目,优先向疫情重灾区项目倾斜。
九、全力优化政府服务
(二十七)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把疫情防控、企业复 工复产、项目建设与深化“三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建立问题清 单、责任清单、落实清单,以更大力度帮助企业解决用工、原材 料供应、物流、融资等各方面困难。强化属地责任,建立重点企 业驻企指导员制度,督促企业开足马力生产,保障全产业链正常 运行。依托“浙里办”平台,及时发布疫情防控期间惠企政策措 施,搭建企业诉求响应平台,推动各地建立诉求响应机制,及时 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突出问题。更好发挥“最多跑一地”作用,


强化疫情防控法制保障,采取多种举措为企业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以善意原则推动息诉止争,减少社会矛盾纠纷。
(二十八)实施审批绿色通道。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
革,2020 年 6 月底前需开工的一般企业投资项目,立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环评、能评等审批事项可以依法依规实行承诺制,施工图事前审查改为事后审查,建设单位出具符合有关法律和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书面承诺后,相关部门可以直接出具批文或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对生产疫情防控所需物资的新上投资建设项目,开辟优先审批、限时办结、费用减免的绿色通道。依托投资在线审批平台 3.0(工程审批系统 2.0),优化投资项目线上审批服务。全面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在线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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