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帮扶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汇编
来源: | 作者:pmo21f870 | 发布时间: 2020-02-27 | 7106 次浏览 | 分享到: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联系人:江
话:010-68205326
真:010-66017331
箱:dsme@miit.gov.cn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联系人:刘 洋、刘晓闯、白
话:010-68208632/68209173/68207876
箱:leader@miitec.org.cn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2020 年 2 月 10 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有序推动工业通信业企业复工复产的指导 意见


工信部政法〔2020〕29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
《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
知》要求,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推动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企业复工复产,努力实现今年工业通信业发展目标任务,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抓实抓细抓落地,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 加强产业链协调,充分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全面支持疫情科学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坚决杜绝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法,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深入基层, 服务企业,抓紧抓实抓细各项措施落实,为基层解决实际困难, 切实帮助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工作。
二、全力保障医用防护物资供给
要把疫情防控物资保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重点开展医疗救治急需的呼吸机、心电监护仪等医疗设备和治疗药品的组织生产和及时供应,全面提升医用防护服、口罩等防护物资的生产保供能力,统筹协调医用物资全产业链企业同步复工复产,增强企业生产柔性,科学谋划产能,确保产品质量,强化物资保障协调机制,为打赢湖北和武汉保卫战,以及全国疫情防控全面胜利提供坚强有力的物资保障。
三、切实帮助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指导企业落实《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督促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通风、消毒、体温检测等防控工作, 建立必备的卫生设施,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强化日常防控管理,
防止发生聚集性疫情。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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