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百家论坛】中俄总理第二十五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全文)
来源: | 作者:pmo21f870 | 发布时间: 2020-12-07 | 5434 次浏览 | 分享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和俄罗斯联邦政府总理米舒斯京于2020年12月2日以视频方式举行中俄总理第二十五次定期会晤。

两国总理(以下简称“双方”)指出,中俄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保持高水平运行和高度互信。全面深化中俄合作符合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对促进地区及世界的和平、稳定、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双方强调,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构成的严峻挑战,中俄两国密切协作、携手抗疫,及时向对方提供人道主义物资援助并分享防疫经验。

为早日战胜新冠肺炎疫情,双方将继续重点推动抗疫领域合作,包括药物和疫苗研发。双方支持加强国际抗疫合作,支持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卫生、经济和社会冲击,反对将疫情政治化。

双方指出,中俄两国总理定期会晤机制对有效指导两国经贸、投资、能源、科技创新、人文和地方等各领域合作发挥着重要作用。该机制确定了推动两国务实合作提质升级的任务,为双边关系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和社会基础,为两国经济发展和繁荣创造条件。

双方指出,2019年两国贸易额继续保持增长,农业、数字技术、工业、能源、外空探测、海关、交通、环保、地方等领域合作取得积极进展。

双方愿巩固良好合作势头,努力尽早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合作造成的不利影响。为此,双方商定:

——进一步加强经贸和投资合作,推动签署《至2024年中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路线图》,努力优化结构,培育新的贸易增长点,进一步优化贸易和投资营商环境,实现扩大贸易规模的发展目标。

——支持两国省州开展地方间大豆合作,促进两国包括行业联盟和协会在内的大豆贸易、投资等全产业链合作。

——在中俄贸易畅通工作组框架下加强合作,进一步推动解决双边贸易投资合作中存在的问题。

——支持2021年在俄罗斯举办第七届中俄博览会。

——促进经济特区运行经验交流,组织投资者考察,鼓励中国企业在俄罗斯经济特区、跨越式经济社会发展区和符拉迪沃斯托克自由港等区域内开展项目合作。

——继续加强多边贸易体制和捍卫世界贸易组织作为国际贸易主要协调者的关键作用,利用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上海合作组织和金砖国家等机制协调行动,确保该组织有效顺畅运行。

——加强世贸组织改革等问题的对话,就双方共同感兴趣的问题协调立场。

——共同反对保护主义抬头,如在国际贸易中采取单边限制措施,为抵补疫情造成的后果而过度设置贸易壁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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