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百家论坛】中俄总理第二十五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全文)
来源: | 作者:pmo21f870 | 发布时间: 2020-12-07 | 5572 次浏览 | 分享到:

——推动保险和再保险领域合作,包括支持中俄免签游客保险发展。支持两国保险和再保险公司、保险经纪人之间的合作,推动扩大本币结算,就保险业数字化、灾害风险管控开展经验交流。

——认为审计合作对加强两国金融市场合作具有重要意义,积极推动两国审计准则等效。

——俄罗斯作为2021年金伯利进程闭会期间和全会的主席国,中方支持俄方关于保障全球钻石行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倡议。

双方指出,中俄能源合作具有互利性、战略性和长期性,愿继续巩固和发展两国能源伙伴关系。为此,双方商定:

——深化能源领域全方位合作,包括油气勘探、开采和加工,液化天然气合作项目实施,稳妥做好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运营,持续推进俄其他天然气管道输华项目商谈,推动能源领域现有政府间协议逐步落实,并研究该领域合作新模式。

——支持执行好现有电力合同,支持中俄企业联合参与包括第三国境内的电力项目,共同发挥科技潜力,交流先进经验和技术。

——推动两国企业在煤炭工业、可再生能源、能源装备等领域开展合作。

——支持双方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煤炭贸易合作。

——在中俄能源商务论坛等成熟的专业平台框架内开展能源领域对话。

——落实好2018年6月8日达成的核领域一揽子合作项目,按照互利和利益平衡原则,进一步巩固深化核领域合作,支持有关部门积极磋商《中国国家原子能机构和俄罗斯国家原子能集团公司关于和平利用核能领域一揽子长期合作纲要》。

——继续在油气、电力、煤炭等能源领域的标准化工作。

双方高度评价中俄人文合作取得的成果并将推动两国人文交流取得更大进展。为此,双方商定:

——开展疫苗研发等联合科研项目和成果信息交流,继续积极推进两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合作。

——于2021年举行传染病暴发应急联合演习。

——开展传染病防治合作,预防边境地区和口岸出现传染病疫情,做好卫生和流行病信息通报。

——落实《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俄罗斯联邦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公益监督局关于加强居民卫生防疫保障的合作协议》。

——充分利用各种渠道,持续加强科研、医务人员和专业技术人才联合培养方面合作,扩大两国医疗和教育机构间协作,加强人员交流。

——继续在事关两国人民健康的肿瘤学、妇幼保健、眼科学及现代医疗科学等其他重要问题上保持合作。

——加强在国际组织(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金砖国家、上海合作组织、亚太经合组织等)框架下的卫生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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