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中小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专项行动
来源: | 作者:一带一路工委会 | 发布时间: 2017-08-08 | 7977 次浏览 | 分享到:

通知最后提出了实施专项行动的三项保障措施,首先,要加强组织领导。工业和信息化部与中国贸促会联合成立工作组,负责指导专项行动的落实。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中国贸促会各部门各单位、各地方和行业贸促会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支持中小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专项行动的工作协调机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及责任人。其次,要发挥中小企业领域双多边机制作用。工业和信息化部与中国贸促会持续深化双多边机制,鼓励和支持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与国外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等建立合作机制,构建多层次沟通交流渠道,深化利益融合,探索更多更有效的互利共赢模式,为中小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营造良好环境。第三,要加强政策与舆论引导。各地方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产业政策引导,及时总结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的经验,推介成功案例并做好风险提示,通过示范引领,为中小企业“走出去”提供参考和借鉴。大力宣传中小企业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推介我国中小企业产品、技术和优势产业。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一带一路”工作委员会将遵循通知的精神,继续发挥工委会作为中小企业服务部门的职能,贯彻落实通知的精神,借中小企业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的东风,巩固和加强工委会已经与许多国际商协会、行业协会和政府部门建立起来的合作机制,抓紧落实具体措施,扩大国际合作范围,更有效地助力中小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编辑: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一带一路”工作委员会    责任编辑: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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