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力发展实体经济积极稳定和 促进就业的指导意见
来源:发展改革委网站 | 作者:工委会秘书处 | 发布时间: 2018-07-19 | 6695 次浏览 | 分享到:

“双创”园区(基地)和公共服务平台等项目提供信贷支持,以返乡下乡人才流带动资金、信息等更多要素回流,加快培育返乡创业特色产业集群,大力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结合新型城镇化合理引导产业梯度转移,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推动乡村振兴,不断拓宽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空间。统筹发挥各类创业引导资金作用,拓宽股权投资、债券市场融资等直接融资渠道,优先保障返乡下乡创业用地,加强农村道路、信息和物流等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不断优化创业环境,推动返乡下乡创业主体做大做强。整合市场资源,加快建设集渠道、平台、金融服务等于一体的返乡创业电子商务生态链和生态圈,积极发展农村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加快输出地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步伐,培育更多就业创业机会。

六、推动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扩大就地就近就业规模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补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短板,不断增强城镇聚集产业、吸纳就业能力。培育建设若干同城效应明显、一体化程度高的都市圈,推动要素自由顺畅流动、基础设施建设联通和公共服务共享,发挥城市要素禀赋比较优势,促进优势互补和特色化、差异化发展,释放区域发展潜力,增强吸纳就业能力。实施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的城市“双高”工程,改造提升老旧小区和工业区,推进城中村、城边村、村级工业园等土地整治入市,合理布局养老、家政、教育培训、托幼等便民服务设施,创造更多劳动密集型就业机会。推动重点镇等有潜力的乡镇加快发展,实施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工程,做大做强产业支撑,实现产镇融合、镇村融合,提升服务能力,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就近城镇化。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城乡融合典型项目,促进城乡要素资源跨界配置与产业发展有机融合,带动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

七、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稳定和促进外向型就业

积极引导外资更多投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支持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发展壮大外向型产业集群,带动更多就业。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鼓励文化、旅游、教育、建筑、中医药、设计研发等服务出口,促进服务外包加快转型升级,合理布局一批吸纳就业能力强的客服中心和支持中心等服务企业,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创造更多外向型就业岗位。稳定机电、高新技术和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提升出口产品附加值,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确保外贸领域就业稳定。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简化外商投资相关程序,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更好发挥外资企业拉动就业的积极作用。加强对境外投资合作引导,健全对外投资合作服务保障体系,鼓励支持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合作,创造更多外向型就业机会,同时注意吸纳被投资国本地就业,促进互利合作共赢。

​      相关阅读
共商   共建   共享
首页       |   关于我们   |   新闻资讯  |  五通发展  |  金融服务  |   智库服务国际合作   |   百园千企 |   企业风采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