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支持农村金融改革发展
来源:财政部 金融司 | 作者:工委会秘书处 | 发布时间: 2018-07-16 | 5666 次浏览 | 分享到:

 

三、构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降低融资成本

为缓解农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实现财政金融协同支农的机制创新,财政部推动构建多层次、多样化、广覆盖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

一是大力推进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成立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有限责任公司,推动各地完成省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以下简称省级农担公司)组建,服务对象聚焦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农业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目前,省级农担公司已进入向下延伸分支机构、开展实质性运营的阶段,已初步形成了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截至20184月底,全国33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信贷担保公司资本金总额509.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35.4亿元;全国农业信贷担保新增担保规模超过600亿元,新增项目近15万个,在保余额345.7亿元,在保项目个数9.17万个。

二是财政部联合有意愿的金融机构共同出资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坚持“政府支持、市场运作、保本微利、管控风险”的原则,坚持融资担保业务的准公共产品属性,通过市场化手段、专业化管理,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通过股权投资、再担保等方式,支持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发展壮大,推动形成政府支持、资源共享、风险共担、统筹兼顾、多级联动的融资担保体系,带动各方资金扶持“三农”、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


四、加大农业保险保障支持力度

近年来,财政部着力推动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逐步形成了符合我国国情的多元化农业保险体系,为服务“三农”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引导保险公司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投入。财政部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共同对保险公司产品备案、承保出单、查勘定损等给予一定支持,推动建立保险经办机构评选、考核等制度。目前,我国保险经办机构数量已从6家增加到30多家,全国建成农险基层服务网点40万个,基层服务人员近50万人,基本覆盖所有县级行政区域、95%以上的乡镇和50%左右的行政村。

二是不断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将产粮大县三大粮食作物补贴比例提高至最高45%-47.5%,在13个粮食主产省选择200个县市,以水稻、小麦、玉米为标的,在面向全体农户基本险的基础上,推出保险金额覆盖直接物化成本和地租、面向适度规模经营农户的农业大灾保险产品。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和东部试点县的保费补贴比例分别提高到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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