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支持农村金融改革发展
来源:财政部 金融司 | 作者:工委会秘书处 | 发布时间: 2018-07-16 | 5668 次浏览 | 分享到:

45%,保障水平由410/亩提高至780/亩,增幅90%

三是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保费补贴品种已由最初的种植业5个扩大至种、养、林3大类15个,补贴区域已由6省区稳步扩大至全国,三大粮食粮食作物覆盖面从不到10%增长到70%2017年,中央财政拨付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179.04亿元,带动全国实现农业保险保费收入477.7亿元,为2.13亿户次农户提供2.8万亿元的风险保障,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资金使用效果放大156倍。


五、运用PPP模式促进农村发展

近年来,财政部在公共服务领域积极推广运用PPP模式,通过市场化机制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供给,扩大有效投资,并将农业等经济发展薄弱环节作为推进PPP的重点领域,加强政策指导,予以倾斜支持,努力填补农村地区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的短板。20175月,财政部联合原农业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财金〔201750号),明确将农业绿色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田园综合体、农产品物流与交易平台、互联网+现代农业等作为农业领域推广PPP的六大重点领域,提出要优化财政资金投入方式,规范PPP项目全过程管理,强化预算安排、公平竞争、信息公开等方面制度保障,创建国家农业PPP示范区,探索农业领域推广PPP模式的实施路径、成熟模式和长效机制,改善农业公共服务供给,切实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截至20185月末,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中共有农业项目53个,项目总投资额525亿元,其中落地项目20个,落地项目总投资额259亿元。


六、设立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金融需求

财政部设立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遵循惠民生、保基本、有重点、可持续的原则,重点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回归本源,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

一是引导金融机构下沉重心,推动机构、人员、服务下沉至农村地区,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西部基础金融服务薄弱地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财政部门按照不超过其当年贷款平均余额的2%给予补贴,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的供给支持。

二是对弱势群体就业创业进行金融帮扶,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贴息支持,减轻创业者和用人单位负担。20183月,为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将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纳入支持范围,降低贷款申请条件,放宽担保和贴息要求,对优秀创业人员等特定群体原则上取消反担保,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创业者和小微企业申请享受政策的门槛得到大幅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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