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帮扶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汇编
来源: | 作者:pmo21f870 | 发布时间: 2020-02-27 | 5570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存在违反


本通知要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企业借机骗取套取财政和信贷资金的,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坚决严惩不贷;涉嫌犯罪的, 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贯彻落实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服从中央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需求应保尽保,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贯彻落实。
(二)明确责任,强化协同。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 部门要主动了解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生产经营需求,下沉服务、上门服务,及时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指导 金融机构主动对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融资需求、尽快放贷, 保障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各级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简 化申报流程、提高办理效率,尽快发放专项再贷款、拨付贴息资 金。各级审计部门要加强资金跟踪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推动整改。各部门要加强联动、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重大问题及时报 告。
(三)特事特办,及早见效。各部门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
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业务办理高效化、便利化,全力以赴


支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扩大生产能力,确保


政策尽快落地见效,真正惠及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以及受疫情影响的人群、企业和地区。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民银行审计署
2020 年 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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