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帮扶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汇编
来源: | 作者:pmo21f870 | 发布时间: 2020-02-27 | 5189 次浏览 | 分享到: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 施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 年 2 月 6 日


天津市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 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 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渡过难关,统筹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在应对疫情期间,实施如下措施。
一、加强疫情防控补短板


1.强化防控项目资金保障。加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和市、区两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调整支出结构,优先保障发热门诊、定点收治医院、各级疾控机构等战时应急项目,以及急需防护用品生产、物资储备、冷链物流等基本保障项目。用好国家疫情防控应急贷款,专项用于应对疫情直接相关的医疗物资、生活物资、重点设施建设等。健全医疗防护应急物资储备机制,进一步明确储备物资品种,加快储备库建设,建立生产供应企业清单,确保战时医疗防护应急物资的生产、收储、调运等全链条高效运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保监局、市卫生健康委)
2.完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全面落实“网上办、不见面”。对列入疫情防控相关应急项目清单的项目,纳入绿色通道,特事特办、马上就办、信用承诺,24 小时内办结,优先配置用地用水用电等资源型指标;因前后置手续交叉不能按时办结的,先开工开建,相关手续后补。对因疫情影响,已供应项目用地的土地出让金缴纳和开工、竣工期限,可自动延期,不再办理续期手续。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办、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委)
3.扶持“菜篮子”保供基地。采取后补助方式,实施特殊时
期“菜篮子”蔬菜保供基地生产扶持项目,对列入的生产经营主体种植指定品种的,每亩补贴 800 元,对蔬菜集约化育苗计划补
贴种苗 1 亿株,其中生菜每株苗补贴 0.04 元,油麦菜、快菜每株苗补贴 0.02 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涉农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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