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帮扶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汇编
来源: | 作者:pmo21f870 | 发布时间: 2020-02-27 | 16415 次浏览 | 分享到:

13.各县(市、区)须加强属地内企业的疫情防控管理,成立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大对企业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督促属地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将各级工作部署要求传达到每家企业,确保每家企业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14.对于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开工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毒安全检查企业、未经审核报备企业,严禁复工生产。对不认真开展防疫工作而造成疫情扩散的企业,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15.各县(市、区)须确保人员到位、排查到位,确保疫情防
控工作信息畅通,执行有力,对疫情防控不力的将严肃问责。五、其他事项
16.经信、商务、卫生健康等部门要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和疫情
防控工作,不得要求员工到医院开具健康证明。发改、经信、商


务等部门,要做好复工企业的防疫物资协调保障工作。人社部门要密切关注复工企业的用工情况,协调解决缺工问题。卫生健康、公安、经信、商务、交通等部门间要强化信息共享,全面掌握人员流动状况和健康信息。
17.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本通知,结合本地区实际
情况,制订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具体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布,确保复工有序安全。
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 年 2 月 3 日












台州市财政局用好“加、减、乘法”支持企业返工






2 月 6 日,市财政局率先全省财政系统制定出台《关于打好“三场战役”实现“三个确保”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工作支持民营企业渡过难关的实施意见》,以优先保障防控经费、畅通采购“绿色通道”、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全面落实财税政策、加强财政专项补助、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助力民营企业纾难解困等 12 条举
措,为我市“支持民营企业渡过难关 20 条”提供强有力支撑,


为企业返工提供资金和政策保障。截至 2 月 7 日,台州市各级财
政落实防控经费 2.46 亿元。
一是在疫情防控资金保障上全力做“加法”。预算安排方面, 全面统筹利用好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历年收回的结余结转资金,调增救灾应急专项资金,2020 年新增一般债券向卫生医疗重点倾斜,切实保障疫情防控资金需求。资金拨付方面, 建立“一事一议”资金拨付制度,提前协调人民银行及相关代理银行,对涉及防疫工作的重要事、紧要事,快速及时拨付资金, 必要时可预拨、垫付,全方位保障支付业务环节即时交接、即时拨付。经费管理方面,推行“首问责任制”,实行全流程闭环管理,精准掌握经费使用明细情况,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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