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落实“农产品出口”联邦项目。实施国家支持措施,规定在2020年至2023年期间向远东各州区地方财政提供相关转移支付;扩大油料作物产量;加强农地土壤改良。
五、建立用于实施新投资项目的基础设施
继续实施面向远东投资者的基础设施扶持机制;使用联邦财政资金补贴投资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未来计划向楚科奇自治区提供财政资金,确保当地资源供应,支持当地矿产开采业;在 “经济发展与创新经济” 国家计划的旅游分计划框架内,对滨海边疆区、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和布里亚特共和国相关旅游集群的基础设施进行建设改造。
六、中小企业发展
到2024年,在国家担保体系框架内向中小企业提供的金融扶持资金总规模至少达到4200亿卢布;联邦财政向远东各州区地方财政提供补贴,以建立农户扶持体系、发展农村合作;为中小企业提供数字超级服务——“创业”和“数字经营许可”(获得某些行业的经营许可),进一步简化营商程序,减轻行政压力;对自营职业者和个体企业家实行免税期(预算外资金的保险费率除外);制定执行系列国家支持措施,包括优惠融资和专用设备租赁;在企业经营的前三年免除对中小企业的检查。
七、发展高新科技
确保生产具有竞争力的高科技产品,确保在远东投资和营商条件具有全球竞争力;构建成熟的营商生态系统,发展高科技,包括打造 “俄罗斯”科学技术创新中心,在远东打造世界级科技中心;计划在该中心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包括供集体使用的高端设备,为先进技术、材料和产品的开发、测试创造有利的法律、组织和其他条件;确保“俄罗斯”科学技术创新中心所需投资,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设备(估计为352亿卢布),计划从联邦财政划拨资金。
计划在俄罗斯岛创建“大科学”装置,重点研究生物学(包括海洋生物),获得的数据将用于开发新技术、创建智能仿生系统和设备。用好远东高科技发展与推广基金,优先支持信息技术、机器人技术、新生产工艺、航空(包括无人机)、再生能源、医学和生物技术的发展。计划创建风险基金,为支持在远东州区发展高科技项目,将参照跨越式发展区制定对相关项目实行税收优惠。建立企业孵化器,使其能以优惠条件获得工作空间;在远东打造智慧城市项目,通过统一的区域职能管理中心进行调控;对研发工作中实行税收抵免机制;制定大学创业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