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帮扶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汇编
来源: | 作者:pmo21f870 | 发布时间: 2020-02-27 | 6840 次浏览 | 分享到:


(十三)做好导税咨询辅导。办税服务厅要做好导税咨询
辅导工作,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最大限度提高办理效率、压缩 办理时间,确保“放心进大厅、事情快捷办”。对纳税人、缴费 人在办税缴费过程中遇到的个性化问题和需求,尽量引导纳税人、
缴费人通过 12366 纳税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提供线上咨


询,第一时间给予准确耐心细致解答,最大限度减少赴实体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税次数,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十四)提供绿色通道和容缺办理服务。对生产、销售和
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办税缴费绿色通道服务,第一时间为其办理税费事宜,全力支持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稳产保供。对纳税人、缴费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宜, 提供的相关资料不齐全但不影响实质性审核的,经纳税人、缴费人作出书面补正承诺后,可暂缓提交纸质资料,按正常程序为其办理。深化银税互动,推动“银税互动”贷款受惠范围逐步扩大到所有企业。
(十五)切实做好培训学习。各级税务局在疫情防控期间 暂停线下培训,可借助网络进行线上学习。对 2020 年 2 月 1 日
和 2 月 6 日新出台涉及“六税”“两费”的十二项政策以及地方
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出台的政策,加大税务干部培训力度,简化办理操作程序,尽量采取网上线上方式向纳税人、缴费人开展政策宣传辅导。对因疫情影响需要办理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各级税务局要认真学习《延期申报操作手册》,掌握操作方法,并做好纳税人操作辅导工作。
(十六)大力加强政策措施宣传辅导。对照税务总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和省局《疫情防控税费政策措施汇编》,通过门户网站、电子税务局、微信微博、网上纳税
人学堂、办税服务厅等多渠道宣传税务总局“一码全知道”二维


码和省局各项防控疫情便利化办税措施。开展网上直播,制作视频宣传税收优惠、涉税费事项、软件操作等内容,为纳税人提供疫情防控政策措施、热点问题答疑、个税汇算清缴等网络学习直播课程。纳税人可通过网络点播、观看直播等方式,及时主动了解掌握税费政策、办税流程等内容,减轻办税服务厅和 12366 服务热线咨询辅导压力。
三、依法依规优化调整税收管理措施,帮助受疫情影响的 企业纾困解难
(十七)合理调整个体双定户纳税定额。对我省受疫情影响的个体双定户,在疫情解除之前,月核定经营额超过 10 万元
的统一调整至 10 万元以下。如月实际经营额超过 10 万元的,纳税人按照规定自行申报。确无经营活动的,简化办理停业手续, 不再报送“发票领用簿”和“未验旧、未使用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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