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7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委、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30.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加强价格监测,密切跟踪监测重点生活必需品供应,第一时间处置集中抢购、脱销断档等异常情况。严格市场价格监管,及时开展价格提醒告诫,严厉打击借疫情防控之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对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及时公开曝光,纳入信用体系予以监管。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发展改
革委
本文执行期暂定为发布之日起 3 个月,根据疫情发展和实际执行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中央、省出台相关支持政策,郑州市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