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对通过金融机构融资的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按照新增贷款利息的 50%给予补贴。迅速摸排服务业企业经营情况,积极引导企业复工复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且复工复产困难的服务业企业,由各级财政通过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等渠道给予适当补贴。
(十三)切实保障大型商超批发市场全面恢复运营,确保生活必需品稳定供应,2020 年 2 月 20 日前力争全区大中型超市开
业率达 95%以上、具备防疫条件的农批市场经营户开铺率达 80% 以上,支持餐饮和商超开展线上下单、线下“无接触”配送。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运营方对商贸服务企业适度减免租金,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生产经营用房的商贸服务企业免收 1 个月
租金、减半收取 2 个月租金。
五、加快培育医疗卫生新兴产业
(十四)对相关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免收注册费,加大对药品和疫苗研发的支持。对区内医药企业用于疫情防控的符合条件的研发支出,按实际发生额的 75%加计扣除或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落实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可选择简易方法计税等政策。
(十五)培育医药新兴产业。以广西特色中药民族药、海洋 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为重点,推动重大中药壮瑶药产品研制,加 大新药自主创新力度,推动海洋生物医药关键技术和优势药物的 研发与突破。发展壮大血液制品、生物酶制剂、治疗性基因工程 药物等广西优势品种,鼓励和支持企业在疫苗、重组蛋白类药物 和单克隆抗体等生物技术药新兴领域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培育 打造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大型医药企业集团。对整体或部分迁入 广西的区外医药生产企业,或跨市整体迁建的广西医药生产企业, 依法依规优先办理《药品生产许可证》。对兼并重组或新引进的 区外二类以上医疗器械产品试行注册资料互认制度。
(十六)加强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和防控能力建设,支持建设一所高水平的传染病医院,完善自治区级突发急性传染病快速检测平台和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网络功能,提升对突发急性传染病已知病原体全面检测和未知病原体快速筛查能力。
六、狠抓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
(十七)优化项目审批服务,全面推行容缺审批制度,推动一批重大项目落地。依托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
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机制,加强审批部门在线值守、在线咨询, 全面推广网上收件、网上审批和网上出件。加快升级改造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在疫情期间开设“绿色通道”,确保工程项目如期完成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