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帮扶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汇编
来源: | 作者:pmo21f870 | 发布时间: 2020-02-27 | 4871 次浏览 | 分享到:

六、强化社会民生领域金融服务
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
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


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对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金融机构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
七、强化涉众金融风险管理
全省金融系统要加强应急管理,依法依规第一时间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各级金融管理部门要加强所辖金融行业风险形势研判,充分利用金融风险防控技术手段加强舆情监控,密切监测并有效管控涉众金融风险,防止人群聚集。
八、强化脱贫攻坚资金保障
各金融机构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切实加大资金调剂和归集力度,持续开展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快速、足额将脱贫攻坚资金投放到位。同时,要保障好脱贫攻坚驻村帮扶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九、强化信息沟通与宣传
加强中央驻黔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金融工作部门间信息沟 通,加大金融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力度,有效引导社会良好预期, 合理利用相关渠道开展督促检查。各金融机构(企业)要配合宣传部门,积极利用网点电子屏幕和手机APP客户端等途径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和知识宣传;要切实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 不得利用疫情进行不当金融营销宣传。各金融行业协会要积极发挥作用,进一步强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做好金融纠纷调解工
作。


十、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加强应急管理
全省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要按照属地原则,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组织协调,及时处理突发事件。服从当地政府防疫安排,对防控疫情需要征用的人员车辆、设备设施等,不得推诿拒绝。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继续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制度,确保政令畅通;要制定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快速响应、高效处理。








贵州省投资促进局下发通知 疫情期间加大对落地贵州企业的关怀服务力度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疫情防控部署,做好全省投促系统和招商引资落地到贵州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贵州省投资促进局立即展开行动,强化组织领导,迅速成立了以省投资促进局党组书记、局长马雷为组长,一级巡视员杨春富为常务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时建立“纵到底”的全省投促系统一把手负总责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认真研究部署联防联控各项措施,打一场全省投促系统携手招商引资落地贵州企业,共同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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