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帮扶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汇编
来源: | 作者:pmo21f870 | 发布时间: 2020-02-27 | 9473 次浏览 | 分享到:

者缓缴。对中小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以及因疫情无法


返岗的农民工就业且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
保险费的,给予 1000 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疫情期间, 对医疗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扩产能,每增加一名员工并稳定就业的, 按 2000 元/人标准给予补助。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重点工
业企业输送劳动者,员工稳定就业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 6 个月以
上的,按 1000 元/人标准发放补助。[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成都公积金中心,各区(市)县政府]
(十二)加强就业适岗技能培训。从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专账资金中安排不少于 10 亿元,对组织职工参加职业培训的企业,
按照岗前培训 500 元/人、提升培训 3000—6000 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中,中小企业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纳入相关专项资金补贴企业职工培训范围,按实际培训费用给予全额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区(市) 县政府]
(十三)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特点选择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等灵活用工方式和申请特殊工时制度,也可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延长假期及推迟复工期间, 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可按一定比例支付基本薪酬而非强制工资报 酬。[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区(市)县政府]
五、补齐短板加大项目投资力度


(十四)突出重点补齐城市发展短板。加快弥补健康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短板建设,加快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市疾控中心、市七医院天府院区病房改建和健康管理数据中心等项目建设,增强全市二甲以上医院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快建设智慧城市治理和应急体系,加强物联网、工业互联网、5G 网络、云计算平台、城市智控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布局,建设灾备应急防控体系,建立社会救援能力及重要灾备物资生产、仓储、运输能力数据库、网络图和调度系统。加快建设区域协调与城乡融合发展体系,以疫情防控为切入点,加强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投入力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应急局、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市)县政府]
(十五)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实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将大
运会场馆、东西城市轴线、天府大道北延线、城市轨道交通项目、 天府国际机场等重点工程建设单位人员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施工物资供应等工作纳入重点保供范围,切实协调解决市政配套、水电接入、资金落实等问题。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的 项目,允许合理延后合同执行期限。[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 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 各区(市)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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