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帮扶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汇编
来源: | 作者:pmo21f870 | 发布时间: 2020-02-27 | 32783 次浏览 | 分享到:

本通知政策措施有效期至新冠肺炎疫情结束后再顺延3 个月
(具体政策措施已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20 年 2 月 10 日


关于全力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全面落实《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助力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渡难关、稳发展,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现就相关措施落实工作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新冠肺炎防控有关科技支撑
1、抓好科技支撑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根据国家应急科技攻关的总体部署,结合上海优势和基础,在流行病学调查研究、检测试剂(盒)研发和疫苗、应急药物开发等领域积极布局市级应急科研攻关项目;积极协调推进相关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疫情防控设备的研发和生产。
2、开放式征集疫情防控研究方向。“上海科技”网站
(http://stcsm.sh.gov.cn)的指南征集建议栏目中单独设立“新冠病毒相关研究”板块,征集相关意见、建议和想法。
二、支持本市创新创业载体落实“减免企业房屋租金”
1、调整创新创业载体考评体系。将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等各类创新创业载体落实“减免企业房屋租金”情况纳入 2020 年创新创业载体绩效评估体系,对国有创新创业载体未落实该政策措施的,取消考评资格;对举措得力、成效显著的,加大财政补贴力度。


2、调整创新创业载体验收有关事项。《关于开展 2019 年度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验收的通知》中,申请验收的载体应提供减免房租等相关证明材料,验收材料于 2 月底前提交。
3、开展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入库评估。3 月中旬启动上海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入库以及评估工作。申请入库的载体应提供减免房租等相关的证明材料,市科委根据入库载体服务绩效给予经费补助。
4、业务咨询方式:021-64839009-136、23119264
申报入口:上海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入库:“中国上海”网站(http://www.sh.gov.cn)--一网通办--选择部门“市科  委”--“上海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库”。
三、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
1、加快启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创业在上海” 国际创新创业大赛)申请工作。2 月 14 日,发布 2020 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创业在上海”国际创新创业大赛)申请通知,2 月 24 日开通网上报名通道,20 个工作日完成申报。取消专题赛、现场路演,实行网上评审,加快资金下达。优先支持参与疫情防控的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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