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帮扶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汇编
来源: | 作者:pmo21f870 | 发布时间: 2020-02-27 | 4575 次浏览 | 分享到:

国发明电〔2020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已经中央应对新

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

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

2020221


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为指导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推动企事业

单位稳步有序复工复产,特制定本指南。

一、加强员工健康监测

(一)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各单位要切实掌握员工流动情况,

按照当地要求分区分类进行健康管理,对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人

员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处在隔离期间和入住集体宿

舍的员工,应每日进行2次体温检测。及时掌握缺勤人员健康状

况。

(二)实行健康状况报告。各单位要设立可疑症状报告电话,

员工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时,要及时向本单位如实报告。要每

天汇总员工健康状况,向当地疾控部门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

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二、做好工作场所防控

(三)加强进出人员登记管理。各单位要指派专人对进出单

位和宿舍的所有通道进行严格管理。使用指纹考勤机的单位应暂


时停用,改用其他方式对进出人员进行登记。员工每次进入单位

或厂区时,应在入口处检测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要尽量减

少非本单位人员进入,确因工作需要的,应检测体温,并询问来

源地、工作单位、接触疫情发生地区人员等情况,符合要求方可

进入。

(四)保持工作场所通风换气。各单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首

选自然通风,如室温因通风有所降低,应提醒工作人员适当加衣

保暖。如使用空调,应当确保供风安全充足,所有排风直接排到

室外,不使用空调时应当关闭回风通道。

(五)保障洗手等设施正常运行。工作场所应设置洗手设备,

洗手、喷淋设施应保持正常运行。如无洗手设备,应配备免洗消

毒用品。

(六)做好工作和生活场所清洁消毒。工作场所、食堂、电

梯、卫生间、洗手池、通勤工具等公共区域及相关物品,应由专

人负责定期消毒。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频繁接触部位应适当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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