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帮扶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汇编
来源: | 作者:pmo21f870 | 发布时间: 2020-02-27 | 21270 次浏览 | 分享到:


业申报,加快资金审核进度。财政部门要及时拨付资金,尽早尽快
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14.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依法履职时,对防疫应急运输车辆实行绿色通道政策,保障防疫应急物资和人员运输车辆以及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运输“三不一优”(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通行);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中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预先提醒、主动指导、及时纠正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
15.建立清理和防止拖欠账款长效机制。持续推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各级政府、国有企业要依法履约,避免形成新的拖欠。
16.建立专项法律援助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企业存量订单面临的违约和纠纷情况提供法律援助服务;通过“12348”法律服务热线,对企业新签定的订单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减少贸易风险点。
《通知》的出台,体现了聊城市委市政府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为广大中小企业稳岗减负的决心,体现了聊城市一如既往优化营商环境、与广大中小企业共渡难关、共克时难的决心,将对疫情防控期间维护全市经济社会稳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青岛工信局出台 11 条举措保障工业企业全面复工复产








青岛市工业企业全面启动复工复产工作在即,距 2 月 10 日还
有不到 5 天时间。2 月 5 日,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外发布消息,根据企业现实情况,从企业制订开工方案、复工复产前启动工作,到复工复产后保障,已制订了 11 条措施,为区市和全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指导和保障,做到“开工前认真筹划、开工后全力生产”。
11 条举措中主要内容包括: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各级工信部门要督促企业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的疫情
防控领导小组,明确专门工作班子,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全面统筹规划及实施疫情防控工作,为开工提供卫生防疫保障。指导企业研究制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疫情预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各级工信部门要指导企业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落实落细各项防护措施,压实工作责任,严把人员防护、消毒安全、日检日测等关键环节,合理安排生产生活,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做好连续生产型企业生产保障
梳理企业生产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帮扶企业解决生产要素、市场销售、去库存、交通运输、水气电保障,确保生产状态正常, 达产满产。组织做好应急防控物资企业全力生产。要督促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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