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帮扶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汇编
来源: | 作者:pmo21f870 | 发布时间: 2020-02-27 | 10618 次浏览 | 分享到: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0 年 2 月 4 日




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化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 控期间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帮扶的十七条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中央、省在怀有关单位: 现将《怀化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中小企业
复工复产帮扶的十七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怀化市人民政府2020 年 2 月 5 日


怀化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中小企业复工 复产帮扶的十七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
战的重要指示精神,抓实抓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


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全面做好“六稳”工作,全力支持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切实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加大金融支持
1.加大对企业信贷支持。充分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支持金融机构增加放贷能力,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已办理贴现的小微企业票据100%办理再贴现,在去年 24.5 亿元的基础上新增人民银行再贷
款 5 亿元。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时受困的小微民营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同时通过优惠利率、调整还款周期等方式支持其渡过难关。(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怀化中心支行、怀化银保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
2.确保企业融资成本降低。各银行机构一律参照贷款市场利率报价(LPR),严格控制上浮幅度,确保低于上年同期水平。鼓励各银行机构通过压降成本费率,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在去年同期贷款利率水平上下浮 10%以上,确保 2020 年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 2019 年同期融资成本。(责任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怀化中心支行、怀化银保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
3.优化融资担保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
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提供信用贷款支持,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要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取消反担保要求,减半收取担保和再担保费。支持进出口企业“三单融资”。(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怀化中心支行、怀化银保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鼓励金融机构提供保障性金融服务。组织金融机构通过线上顾问、远程服务等形式,对小微、无贷企业特别是受疫情影响的企业进行顾问服务,逐户了解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及金融服务需求,实现企业需求与金融供给的精准匹配和高效转化。各银行机构要创新服务方式和信贷产品,开辟绿色通道,优化业务流程; 要特事特办,简化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应放贷款尽快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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