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帮扶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汇编
来源: | 作者:pmo21f870 | 发布时间: 2020-02-27 | 32826 次浏览 | 分享到:



在疫情管理、医疗诊断、生活服务、工业生产等领域开展创新应用项目。在疫情期间发挥重要作用的项目,按项目总投资的 50%
给予资助,最高 500 万元。
10、加强金融信贷支持。全力支持防疫物资重点保障企业开展科研、技改、生产和购销,协调银行设立专项融资额度,开辟快速审批渠道,优先给予融资支持,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贷款利率参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至少减 25 个基点,减免相关手续费。对受疫情影响较大导致还贷困难的企业,协调区内银行采用无还本续贷、延迟贷款期限、减免逾期利息等举措,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支持企业渡过难关。
11、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大财政贴息政策扶持力度,对防疫物资重点保障企业包括小微企业获得银行融资的,按政策给予最高 50%的贴息;对其获得市政策性融资担保的,给予担保费100%全额补贴。支持区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机构等为本区防疫物资重点保障企业或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对于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给予最高 1.5%业务补贴和 50%贴息。
12、提供便利差异化金融服务。协调区内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制定出台针对性的信贷产品和金融保障措施。扩大漕河泾开发区融资平台政策覆盖范围,开发“信易贷”产品和服务,帮助企业尽快获得低成本信用贷款。鼓励银行为企业涉及跨境结算、紧急取现、资金划转等提供应急金融服务。


13、支持防疫物资重点保障企业直接融资。实施专业化、个性化服务,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防疫物资重点保障企业上市融资。对具有科技创新能力的防疫物资重点保障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扶持。
14、提升“一网通办”能级。优化区“一网通办”政务服
务,发挥便企服务作用,强化市民主页和企业专属网页功能,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完善园区、商圈等自主服务点延伸服务, 依托“企业服务云”打通政策服务“最后一公里”,加快推进一批不见面审批事项落地。
15、完善信用服务保障。积极协助受疫情影响出现失信行
为的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对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将其相关信用信息纳入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16、提供法律服务支撑。建立应急公共法律服务机制,优
先采用线上、预约等方式办理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事项。就不可抗力免责等防疫中的有关法律问题,及时向有需求的企事业提供指导建议。对于企业受疫情影响造成的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等纠纷,及时组织律师、公证员、调解员等专业法律服务人员提供咨询、指引、调解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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