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帮扶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汇编
来源: | 作者:pmo21f870 | 发布时间: 2020-02-27 | 32823 次浏览 | 分享到:

7、开展贴息支持
对科技型小微企业、市生产能力应急征用企业和保障企业在疫情期间获得的金融机构贷款,给予最高 100%贴息支持。
8、支持技术改造升级
对引进关键技术和设备的小微企业,经认定后给予项目总投入 20%补贴。对疫情期间为提供应急物资生产和保障所开展的应急技术改造项目,在市支持项目之外,浦东新区再认定一批重点项目,给予总投入 50%-80%补贴。
9、支持研发成本降低
支持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检验检测认证、科技咨询、技术转移活动,以浦东新区科技创新券形式给予 40%补贴,其中对市生产能力应急征用企业和保障企业给予 100%补贴。支持防疫产品研制攻关,优先给予浦东新区相关专项资金支持。发挥浦东新区国资科创母基金、产业创新中心专项资金等功能性基金功能,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相关医疗设备、药品研发生产企业。
10、支持人工智能项目应用


支持企业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等技 术,在医疗、物流配送、疫情管理、在线教育、工业生产、企业 服务等领域开展创新应用项目。在疫情期间发挥重要作用的项目, 按项目总经费的 60%给予资助,最高 300 万元。
11、积极实施援企稳岗政策
对不裁员、少减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返还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 50%。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含职工医保年度)的起止日期调整为当年 7 月 1 日至次年 6 月 30
日,推迟 3 个月。参保单位逾期缴纳社保费的,在向社保经办机构报备后,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疫情解除后 3 个月内补缴即可。
12、全力落实培训费补贴
对受疫情影响的本区各类企业,对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纳入本区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补贴企业职工培训范围,按实际培训费用享受 95%的补贴。平台企业(电商企业)以及新业态企业参照执行。
三、优化企业服务13、优化纳税服务
及时掌握受疫情影响的企业面临的困难,精准宣传并引导纳
税人选择非接触式纳税服务。推出“不出门、网上办”居家便民


办税系列信息,通过微信企业号精准推送,引导纳税人使用电子税务局远程办理发票申领、即征即退、报税清卡等涉税事项。
14、持续加强金融服务
鼓励和支持相关要素市场、金融机构通过直接和间接融资渠道,加大对浦东新区抗击疫情和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及中小微企业的投资、信贷、保险和上市服务支持力度,建立绿色通道,优化流程,适当降低贷款利率和减免相关费用。依托长三角资本市场服务基地,协调基地成员单位通过在线服务、远程服务等形式, 对企业融资需求进行精准匹配,促进企业平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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