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帮扶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汇编
来源: | 作者:pmo21f870 | 发布时间: 2020-02-27 | 4537 次浏览 | 分享到:

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鼓励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贷款给予临时

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并新增优惠利率贷款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

定鼓励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贷款给予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

排,并新增优惠利率贷款。会议确定了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

大对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金融支持措施。

一是鼓励金融机构根据企业申请,对符合条件、流动性遇到

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贷款本金,给予临时性延

期偿还安排,付息可延期到630日,并免收罚息。湖北省境

内各类企业都可享受上述政策。

二是增加再贷款、再贴现额度5000亿元,重点用于中小银

行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同时,下调支农、支小再贷款利

0.25个百分点至2.5%6月底前,对地方法人银行新发放不

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50个基点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允

许等额申请再贷款资金。鼓励引导全国性商业银行加大对小微企

业信贷投放力度,努力使小微贷款利率比上年有明显下降。国有

大型银行上半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速要力争不低

30%。政策性银行将增加3500亿元专项信贷额度,以优惠利

率向民营、中小微企业发放。

 

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对个体工商户加大扶持帮助缓解疫情影

响纾困解难

2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支持吸纳2亿多人就业的

8000多万个体工商户纾困,有利于稳定亿万家庭生计。为支持

广大个体工商户在做好疫情防控同时加快复工复业,会议确定,

一是自31日至5月底,免征湖北省境内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其他地区征收率由3%降至1%

二是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保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

险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

三是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发放低息贷款,定向支持个体工商

户。

四是切实落实将除高耗能行业外工商业电价进一步阶段性

降低5%的政策。

五是鼓励各地通过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方式,支持出租

方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物业租金。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

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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