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面从严监管执法,有力维护市场秩序
(七)加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加强对口罩等防控物资销售环节以及生产设备、原辅材料供应、生产经营全链条价格监管,做好主要商品价格采集分析,及时公布典型案例,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八)加强药械监管。对药械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重点环
节,特别是疫情防控相关生物制品、抗病毒类药品、防控用医疗器械等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追根溯源,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保障防控药械质量安全。
(九)加强食品监管。加大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等重点场所的监管力度,禁止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和宰杀行为,严厉打击野生动物交易行为。严格防控食品生产经营环节风险,禁止餐饮单位疫情期间举办集体聚餐活动。
(十)加强质量监管。充分发挥检验检测技术优势,加大对
非医用防护口罩、食品相关产品、日用消费品等生活必需品的检查力度,增加抽查频次和覆盖面,坚决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
产品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非医用防护用品和重点生活必需品的质量安全。
(十一)加强计量监管。计量检定机构要对用于防疫的医用
计量器具建立强检申请检定绿色通道,做到应检尽检快检;加强医用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查处不依法检定校准的违法行为;加强集贸市场计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缺斤少两”违法行为。
(十二)加强广告监管。加强广告专项监测检查,重点查处涉及口罩等防护用品的违法广告及利用“疫情防控”等文字或图案 宣称产品有治疗功效、误导消费者的虚假违法广告。 (十三)维护公平竞争。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侵权假冒、野 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等影响防疫工作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破坏 公平竞争营商环境、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侵害企业合法权益 等违法行为。
三、创新优化服务方式,着力解决实际困难
(十四)优化特种设备事项。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开通网络、电话、传真、邮箱等多种报检通道;对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企业的特种设备优先保障检验;对因疫情防控不能按期进行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前提下, 可申请办理延期检验;电梯使用单位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实行灵活的合约维保机制。
(十五)加强食堂检查指导。针对假期后、上班后、复工后、
开学后“四后”人员的用餐安全,联合卫生防疫主管部门,指导
单 位食堂做到“四个到位”,即进货查验到位、环境卫生到位、操作 规范到位、人员健康到位,对库存的食材特别是节前贮存的食品 及原料进行彻底清查,对食堂分餐配送食品提出要求, 保障用餐 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