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项目开工建设
1、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在做好 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连续性生产企业要加强调度,科学组织,努力增产增收。尚未复 工复产的,各级政府要积极帮助解决用工保障、资金支持、疫情 防控、安全环保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尽快复工复产。(责任单 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2、落实好生产企业防控措施。严格执行国家、省疫情防控要求,建立复工复产备案制度,企业要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包括复工复产时间、返岗人员数量和来源、生产计划、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地、物流运输,以及疫情防控措施等内容,报所在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备案。企业要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形成从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横到边、纵到底”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企业复工前要对厂区内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宿舍等区域和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复工后要在每日上班前和下
班后对相关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要多次消杀。要认真排
查每名职工节日期间出行和参加聚会情况,详细掌握每名员工来源、健康状况,做到“一人一册”。全面做好职工个人防护,复工企业要设立测温点和临时隔离室,配备防护口罩、消毒液、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落实好岗前体检制度。尽量减少人员聚集, 复工企业要采取错时分批上下班,鼓励通过电话、网络、视频部署工作和网上办公,避免召开人数过多的会议和培训。有食堂的企业要避免集中就餐,有宿舍的企业应尽量避免多人同室。严格执行全封闭门禁制度,对厂区全封闭管理,人员进入厂区一律佩戴口罩。货运车辆开辟单独通道并全面消毒,并到指定区域进行接洽,接送货场与生产区域严格进行物理隔离。企业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妥善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实施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企业情况日报告制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卫健委、市交通局)
3、全面加强复工复产企业生产组织调度。要遵循疫情防控、生产经营、安全生产“三不误”原则,指导帮助企业提前备足原材料,帮助企业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及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秩序。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中遇到的困难,要及时向市、县政府汇报。(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应急局、市人社局)
4、对涉及重要国计民生和经济发展的重大项目,积极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