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
以上政策措施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确定的中小企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暂定 3 个月。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 年 2 月 4 日
济南出台 17 条政策为中小微企业“雪中送炭”
2 月 4 日下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积极应对疫情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从加大金融支持、减轻企业负担、稳定职工队伍、强化要素保障、支持科技创新、优化提升服务六个方面,梳理出台 17 条政策措施。这些措施每条都是中小微企业所急需,政策含金量高,扶持支持力
度大,旨在帮助中小微企业共克时艰,推动广大中小微企业不断健康发展。
《关于积极应对疫情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意
见》的出台,主要是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围绕做好“六稳”工作, 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两个作用,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加大金融支持 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第一条 确保中小微企业信贷余额稳中有升。严格落实国家疫情防控期间信贷政策,引导各银行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确保 2020 年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平均增速。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资金暂时受困的中小微企业,严禁各银行机构抽贷、断贷、压贷。
第二条 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鼓励各银行机构采取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特别是对疫情防控物资重点生产企业,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下浮 10%以上。各银行机构要建立、启动快速审批通道,简化业务流程,切实提高业务办理效率。
第三条 提供个性化金融扶持。对各银行机构在我市疫情防控期间的中小微企业贷款,一律纳入我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
529
标准贴息支持。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担保费率不超过 0.8%,取消反担保要求。充分运用数字金融“一贷通”融资平台的“101”模式,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快、更便捷的融资渠道。
第四条 用足用好政策性银行贷款。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山东
分行对接,落实应急专项贷款 20 亿元,年利率 3.3%。减轻企业负担 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税费
第五条 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