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精心做好服务。创新优化办事流程,充分利用网络平台, 落实网上审批、网上办税、企业职工在线培训、网上招聘等惠企服务,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线上服务。各县区要充分发挥线上线下服务功能,积极开展公益性公共服务。各类型服务平台要主动加强与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接,积极推行“网上办”。市县区政府及督查部门要加大针对性督查工作力度,确保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发挥作用,促使广大中小企业树立信心、减少损失、渡过难关。
三、压实开复工责任
1.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将疫情防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 按照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要求,细化落实责任,提前制定防控方案、安全生产和应急预案,严守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底线。各企业和项目建设工地要服从属地统一部署、调度、监管,减少或避免人员聚集。坚持关口前移,严格落实保障措施和疫情报告制度,全面自查、排查和检查,确保“零死角”“零遗漏”和全覆盖,坚决杜绝聚集性疫情发生。
2.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合理确定用工来源、数量。相关职能部门发布用工信息,加强输入地、输出地信息对接,指导企业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引导分批有序错峰返程返岗,做好居家隔离和返岗务工的相关防护,避免返岗人员大规模集中。
3.协助企业解决防控物资保障、原材料供应、物流运输等问题,确保企业在疫情防控达标前提下正常生产。司法部门要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公益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受疫情影响造成的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等法律问题。
4.各企业要做到抓疫情防控与抓安全生产“两不误”,在
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 控时期各类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作业 场所监测防护,特别是要做好防疫物资、仓储物流、运输配送等 重点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切实做到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不动摇、标准不降低、管理不放松,要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确保防 疫期间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产品质量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