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优化服务措施。各地要加强岗位的征集和发布工作, 及时将优质的招聘信息通过网络面向求职高校毕业生发布。各省
属高校要积极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通知要求,在新
学期开学前开通咨询网站或电话,为毕业班学生提供线上咨询服务,并通过邮寄、传真、网络等方式与毕业生签署就业协议书; 有条件的高校可推广使用三方协议在线办理,为毕业生提供在线就业协议审批、盖章、自行打印等服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的办理方式改为邮寄办理。各级人社部门要延长高校毕业生报到接收时间,通过信函、传真、网络等方式为其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四)积极开展心理疏导。各省属高校要加强对高校毕业生
求职心理疏导,充分发挥党团组织、院系辅导员、班主任等各方面的作用,密切掌握当前毕业生的思想动态,针对疫情防控时期毕业生求职过程可能出现的问题,开展就业咨询与心理咨询相结合的线上个性化辅导服务,帮助求职高校毕业生看清形势、准确定位、树立自信。
四、加强就业困难人员援助
(一)强化政策扶持力度。202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处于灵活就业状态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 1 年。对通过市场难以实现就业的,按规定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1 人实现就业。202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从事公益性岗位
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 1 年。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 1530
869
元,并按照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为领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生活确实困难的,可按规定申请民政救助。
(二)开通绿色服务通道。各地要依托“金保工程”信息系
统,及时开展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对就业困难人员通过“青海人社网上办事大厅”或“青海人社通 APP”申办就业有关业务的, 要予以优先办理。要指定专人负责,制定个性化援助计划,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跟踪解决就业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五、强化公共就业服务
(一)精心组织线上招聘活动。疫情防控期间全省要充分利用“青海人社通 APP”“青海省农村信息化服务平台”“青海人社网上办事大厅”“青海人才市场网”“就业扶贫直通车”等服务平台组织线上招聘活动,推送招聘岗位信息和受理求职登记, 确保做到“就业服务不打烊,网络招聘不停歇”。
(二)完善线上公共就业服务。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围绕“互联网+”就业创业服务开展“不见面”办理,在做好职业介绍的同时,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就业失业登记、各类就业补贴申报等线上服务。要以“电子信箱+电话咨询”方式, 提供档案转出、开具证明等服务,通过机要邮寄、发送电子材料等方式转递档案、证明等。要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开展就业政策宣传、解读、答疑等工作。同时,要及时向社会公布线上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