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帮扶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汇编
来源: | 作者:pmo21f870 | 发布时间: 2020-02-27 | 32800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对列入市疫情防控需求物资生产和供应重点名单的企业,
其在疫情期间因扩大生产而产生的损失,给予适当补贴,最高可达 300 万元。
三、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对承租区内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暂免收房租 1 个月,减半房租 2 个月,到期后视情况延长。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各镇、开发区可视情况从该经营用房产生的地方财政贡献中予以补贴。
四、搭建区内企业用工供需对接平台,加强协调调度,摸清企业用工总量和结构,引导无法复工企业富余劳动力就近在用工紧缺企业就业,帮助符合复工条件的企业尽快复工。对于企业急需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公益性组团招聘和代理招聘等服务。
五、对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参加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区财
政按实际培训费用的 95%对企业进行补贴。


六、简化审批流程,加快对企业兑现专项资金扶持,对符合兑现条件的扶持项目即时兑现;对建设周期较长的项目,根据项目的实际投资发生额,提前按比例兑现扶持资金。对已申报国家和市级专项资金补助并成功的项目,提前兑现应由区、镇配套的资金。
七、及时为企业提供防疫物资采购信息,帮助企业尽快复工。八、超前服务,提前审批企业投资项目。对拟定的产业项目
准入,不进行集中式会议评审,改由区政府领导按分工负责原则
签批;项目开工涉及发展改革、规划资源、建设管理等部门的前期手续,在疫期加快审批,确保疫期后早日正式开工。
九、搭建区内企业上下游供需信息平台,加强原辅材料供应、加工生产和流通环节配对,引导区内企业开展市场化合作,做强产业链、供应链和服务链,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十、全面实行“一网通办”,疫期涉企事项原则上都在网上办理,切实减少环节、精简材料,真正实现“零跑动”。确需线下办理的,由区行政服务中心或职能部门派员上门办理或全程 “帮办”。在企业作出承诺的情况下,启动“容缺受理”模式。
确保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于遇到特殊困难的企业,采用“一
企一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本政策由奉贤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宝山区关于支持中小企业抗击疫情 共渡难关的政策意见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帮助中小企业抗击疫情、共渡难关,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制定以下政策:
一、支持对象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且符合工信部等四部门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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