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帮扶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汇编
来源: | 作者:pmo21f870 | 发布时间: 2020-02-27 | 32792 次浏览 | 分享到:

(七)加大疫情期间中小企业帮办服务力度。采取积极有效
的“一对一”“多对一”帮办措施,落实好国家、市、区相关政策。加大“一网通办”服务力度,主动高效服务、加强统筹协调、简化办事环节,及时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企业存量订单面临的违约和纠纷情况,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等方式提供政策咨询。(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总工会、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行政服务中心、各街镇园区)
(八)扶持资金的拨付采取绿色通道。为提高扶持资金的时
效性,本政策意见涉及的我区“1+9”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按简易程序执行,抓紧组织企业申报、加快资金审核进度。财政部门及时拨付资金,尽快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
本政策执行期暂定为自政策发布之日起的三个月,由宝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国家、市出台相关支持政策遵照执行。






静安区出台政策帮助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


一、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政策性担保贷款的支持力度
1、确保政策性担保贷款额度不降。加强与市担保中心的联系,多措施加大对静安区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
2、持续“加码”降低融资成本。对受疫情冲击严重的,提前全额补贴保费,并在原有贷款利率补贴的基础上补贴贷款基准利率的 10%。
二、减免中小微企业的部分房租
鼓励区属国有企业对自有房产向中小微企业出租的,提供至少 1 个月的减、免租;减、免租部分由区财政给予一定的补贴。
支持各街道、镇参照执行。
三、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产业扶持力度


对符合各产业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在一季度内优先予以兑付,并进一步扩大政策受益面,用于缓解中小微企业的资金压力。


嘉定区人民政府出台促进规模企业发展的 12 条新政


一、支持对象
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的规模以上企业。二、支持措施
(一)财税支持减负担
1、支持企业提质增效。进一步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实现提质增效。对企业实施“零增地”改扩建,提高容积率的,可免征土地增容费;提升区级技改补贴力度,对企业增加设备投资的,最高可按投入总额的 20%给予补贴。
2、加大对企业的人才支撑。全面落实企业享受市失业保险
稳岗返还、推迟调整社保缴费基数、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培训费补贴等政策;协调落实好各类人才落户的政策,并额外提供30 个落户名额用于企业紧缺急需人才的引进;财政安排 6000 万元资金用于人才购房货币化补贴,支持企业发展;鼓励企业整体租赁人才公寓,给予市场价 20%的租金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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