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免除土地税的优惠政策会影响地方的税收收 入,地方政府积极性不高。四是自由港制度设计初衷与现实运行效果之间的悖论。 自由港制度的初衷是通过发展新兴产业、推动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实现出口导向 发展,因而设定的投资门槛较高,要求入驻企业必须承诺在3年内至少投资500 万卢布。在现实中,因自由港入驻企业生产的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缺乏竞争力,难 以赢利,出口导向发展模式成为奢望。先期进入企业遭遇的困境产生的“逆向激 励效应”致使大企业对自由港缺乏投资意愿,外资也不急于进入,而中小企业因
'① PerHonanbHaa nporpaMMa XaSapoBCKoro Kpa月"Pa3Bumue npurpaHUHHBix meppumopu访 XaSapoBCKoro Kpa月 go 2020 roga" (N^ 746-pn,26.09. 2016).
B CmpaTerna coRuanbHo-SKoHoMuqecKoro pa3Bumu月 EBpeHCKon aBToHoMHo访 oSnacTH Ha nepuog go 2030 roga (N 419-nn,15.11.2018).
③ 根据现行税法,利润税属于联邦和地方共享税,17%归地方,3%归联邦,土地税属于地方税种。
④ KopomaeB 口. 3apy6e^HMH 6u3Hec He 3axomen BKnagbiBaTbc月 b skohomuky ^anbHero BocmoKa. https:// iz. ru/922165/2019-09-17/zarubezhnyi-biznes-ne-zakhotel-vkladyvatsia-v-ekonomiku-dalnego-vostoka 为门槛的限制也难以进入,对自由港的热情逐渐转化为失望。“超前发展区”制 度在运行中也存在一定问题。首先是划拨给超前发展区使用的土地迟迟不到位。 俄罗斯审计署对超前发展区的审计资料显示,在拨给超前发展区使用的1 900万 公顷土地中,只有不到1%租给了远东和北极开发集团①,对于大多数地块,地方 当局虽声称是因联邦中央没有设定明确运作标准,无章可循,但实质还是土地税 属于地方税种的原因。其次是基础设施配套滞后问题。虽然法律规定超前发展区 的基本基础设施由远东和北极发展集团负责,但入驻企业期待的“五通”往往不 能完全到位,一些入驻企业获得的地块缺乏基本的基础设施配套,特别是通信基 础设施。再次是资金使用效率问题。拨付给超前发展区的预算资金使用效率评估 没有明确的立法依据与标准,造成资金使用效率不高。还有就是一些优惠停留在 纸面上,现实难以操作。如“一区一港”入驻企业按法律规定可以利用自由关税 区制度,但利用该制度一方面需要与海关协调,另一方面需要企业出资在海关监 管区域配备相应设备,费用不菲,对大多数投资项目而言,特别是中小型项目无 利可图。截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