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帮扶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汇编
来源: | 作者:pmo21f870 | 发布时间: 2020-02-27 | 5730 次浏览 | 分享到:




生管理,加强餐厅通风和预防性消毒,推行分餐制、盒饭制,尽


量避免员工集体用餐,可采取分时段进餐、送餐到各单位等方式


减少人员聚集。要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换气,保持


室内空气流通,定期对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用设施进行消毒,


倡导员工养成勤洗手的习惯。


7.企业要建立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工作场所发现疑似患者后


应立即转至临时隔离室,及时联系当地疾控机构请求指导处理,


并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患者,其密切接触者必须接受 14 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8.用工不够的企业要及时与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沟


通,原则上应采取线上招聘方式,保障工人及时到岗。在我省Ⅰ


级应急响应解除前,企业不得到疫情严重地区开展招聘活动,不


得从疫情严重地区新招聘员工,不得安排员工到疫情严重地区出


差。企业对拟新聘用人员,要严格核查其过去 14 天内的流动情


况并做好登记、体检等工作,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办理入职手续。


9.企业要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


动关系问题,对因隔离、留观或政府采取紧急措施不能正常参与


工作的,企业不得随意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也不得退回劳务派


遣用工。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方式


在家上班完成相应工作;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采取调


休、错时、弹性等方式开展工作。


四、加强复工企业服务


10.各市(州)、县(市、区)督促帮助复工企业提前安排


原材料采购和生产物资调运,加强企业复工所需煤、电、油、气、


运等生产要素供应保障工作,协调金融部门,积极帮助企业解决


复工所需流动资金缺口问题。


11.帮助企业做好生产环境消杀。指定长春吉粮天裕生物工


程有限公司、吉林省博大生化有限公司、吉林省新天龙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辽源市巨峰生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梅河口市阜康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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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呈实健康实业有限公司 6 家酒精生产企业


为合格消杀用品定点供应单位,为企业自行组织采购消杀产品提


供便利条件。


12.各市(州)、县(市、区)要对企业复工情况进行调度,


分行业、分重点企业分析疫情影响情况,对经济稳增长形势作出


分析预判,并有针对性提出支持重点企业复工和稳定经济运行的


工作措施,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和生产运行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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