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帮扶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汇编
来源: | 作者:pmo21f870 | 发布时间: 2020-02-27 | 10625 次浏览 | 分享到:


五、优化提升服务
15.提高审批效能。深化“一次办”改革,发挥大数据和网络平台作用,着力落实好网上审批、网上办税、企业职工在线培训、网上招聘等惠企服务措施。(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
16.加强服务保障。调动本地物流企业,增强物流运输能力, 保证企业生产物资及时到位和生产产品及时运出交付,避免企业发生积压等问题。充分利用京东等电商平台,为我市外贸企业解决原材料不足和产品销售困难等问题。加强对重点企业的跟踪服务力度,对企业违约风险等事宜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帮助企业减少损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
六、激发内生动力
17.促进企业诚信作为。引导各中小微企业加强内部管理, 依法合规诚信经营,主动担当作为,强化自力更生,杜绝“等靠要”思想,开足马力,加大生产经营力度,努力实现企业自身高
质量发展,为把怀化这座五省通衢城市建设成为“西南明珠”作出更大贡献。(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怀化高新区管委会、怀化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以上措施在疫情防控期间有效。中央、省出台相关支持政策,怀化遵照执行。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政策解释。




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 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湘潭高新区、经开区和昭山示范区管委会, 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和驻市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
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国、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系列决策部署, 现就支持中小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实现平稳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帮助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积极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务工人员返企、防控物资保障、原材料供应、物资运输、流动资金不足等难题,尤其是指导协助中小企业做好复工复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针对中小企业亟需的交通、物流、运输需求,提供定制化的服务,切实保障企业按国、省有关规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交发集团;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和示范区管委会)
二、支持扩大防疫物资生产。安排产业扶持资金,重点支持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进一步扩大产能;支持鼓励其他具备条件的企业转型新增防疫物资生产线,快速形成产能。(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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