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帮扶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汇编
来源: | 作者:pmo21f870 | 发布时间: 2020-02-27 | 10160 次浏览 | 分享到:

13.做好质量管理指导服务。组织开展质量专家企业行活动,
指导复工复产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升品牌意识,增强核心竞争力。积极开展“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行动,组织动员荣获“兵团质量奖”和“兵团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带头复工复产, 引导带动更多企业加快恢复产能,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在开展兵团质量奖评选活动中,优先考虑疫情防控工作成效突出的企业。
14.做好知识产权指导服务。为复工复产企业在专利申请、 商标注册方面提供帮助。组织开展企业专利权质押融资需求调查, 协调金融机构为疫情防控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提供支持。对药品、防护用品等生产企业及防止新冠肺炎的专利申请、商标 注册优先审核并推荐至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办理。
三、加强重点领域监管
15.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严查各类涉企乱收费行为,减轻企 业复工复产负担。密切关注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价格动向, 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有效维护市场秩序稳定。
16.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重点加强库存食品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

任;重点打击无证生产经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质量。
17.加强广告发布监管。严厉查处为出售、购买、转让野生
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捕猎工具发布广告行为,以及发布含有新冠肺炎预防、治疗、偏方等内容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18.加强打击假冒伪劣。重点打击疫情防控期间制售各类“三无”、假冒伪劣和“山寨”医疗器械、消毒用品、口罩等防护用品,以及用于人体的测温仪器。
19.加强野生动物监管。严格落实国家禁止野生动物交易规定,加强市场经营户监管,坚决杜绝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
20.加强信用联合惩戒。对抗疫重点企业受疫情影响产生的不良信用记录,可减轻或免除信用惩戒,对涉及疫情防控的违法失信企业,从严管理,即时公示;情节严重的直接列入黑名单。21.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严格落实投诉举报值班制度,对
疫情防控期间消费者投诉举报线索做到快接、快转、快查、快结、
快反馈,及时化解消费矛盾,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消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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