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帮扶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汇编
来源: | 作者:pmo21f870 | 发布时间: 2020-02-27 | 10080 次浏览 | 分享到:

1.全力帮助疫情防护用品相关生产企业复工转产。
帮助有能力的获证企业及时转换产能,生产防护用品,全力弥补现有防护用品生产企业的产能不足。帮助医用口罩、消毒用品等企业建立标准体系,提供技术标准服务。帮助企业完善检测能力,加强出厂检验,指导企业按照法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进行生产。帮助涉及防疫用品生产企业开展专利申请和办理,对企业专利权质押登记实行特事特办、加急办理。帮助企业完善质量内控体系,把住风险关键点,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和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办理资质审批,采取“容缺受理、告知承诺、远程评审、专家文审”等特殊方式,加快审评审批。对疫情防护用品生产企业实施审慎包容监管,寓监管于服务,凡不涉及质量和安全的问题,以帮助整改、促进提升为主, 避免简单监管和执法,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影响。
2.持续加大口罩、消毒用品等重点物资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密切关注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口罩、药品、消毒杀菌用品等重
点商品价格变动情况,严厉打击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
捏造、散布虚假信息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加大与群众日常生活相关的粮油肉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对所售商品凡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
高上涨的,认定为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依法从重从快严肃查处。

及时查办投诉举报案件,确保疫情期间价格不涨、质量不降、供应不断。
3.指导疫情防护用品相关企业加强信用建设。
对涉及疫情防控的医疗用品和群众生活物资供给的重点企业,主动加强沟通联系,提供全过程信用指导服务,避免信息失范,防范信用风险,以信用建设助推企业生产经营。
4.积极有效服务疫情防控用品生产企业和中小微企业融资贷款。
主动服务疫情防控用品生产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以其专利权、商标权质押等方式获得银行贷款。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且符合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扶持资格的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基金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缓解企业因疫情带来的经营压力。引导各类市场主体通过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全流程办理动产抵押登记,为复产复工企业做好动产抵押登记服务,实行当日申请、当日受理登记。
5.行政审批服务“网上办”、“零见面”。
严格落实“首问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 设置专人专岗,按照“网上办”“零见面”的原则,引导群众和企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利用最便捷、最安全方式办理相关业务。
6.企业注册登记全流程网上办。

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网上全程办、预约快速办”登记注册服务。申请核准后,可在线领取电子营业执照或通过邮寄方式获取纸质营业执照。对自主申报市场主体名称的,可延长保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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