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帮扶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汇编
来源: | 作者:pmo21f870 | 发布时间: 2020-02-27 | 10619 次浏览 | 分享到:

(三十一)加大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账款力度。持 续推进清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工作,各级政府、国有企业要依法履约,避免形成新的拖欠,上半年清偿一半以上。有条件清偿的欠款和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必需、涉及重要国计民生及重点项目建设相关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欠款
上半年“清零”,对欠款额度较大的拖欠主体要挂牌督办,确保


年底应清尽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省人社厅、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甘肃银保监局等负责)
(三十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对中小微企业轻微违法违规
行为,施行预先提醒、主动指导、及时纠正等措施,在法律法规范围内最大限度减少对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省税务局、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负责)
(三十三)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建立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办
理便捷通道,受理即办。对受疫情影响导致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的中小微企业,鼓励向有关机构申请办理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积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法律援助,对受疫情影响造成的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等纠纷,开展法律援助服务。(省司法厅、省贸促会等负责)
(三十四)鼓励中小企微企业参与省内重大项目建设。省内 重大项目招标,不得限制和排斥中小微企业参与招标,不得将企业规模、业绩和性质作为资格审查的条件;鼓励省内重大项目总承包单位将按规定可以分包的项目,优先分包给中小微企业,在设备材料采购中优先使用中小微企业合格产品;按合同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不得拖欠。(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等负责)
(三十五)依托政务网和省内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为
企业提供线上服务。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实现供需精准对接。


组织开展“企业微课”线上培训。积极鼓励广大中小微企业参与线上培训,为中小微企业送政策、送技术、送管理。组织推荐资质合法、信誉良好且可以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线上培训服务的平台机构及精品课程视频等数字资源,对当地出台的惠企政策进行视频解读。(省工信厅、省司法厅、省人社厅等负责)
(三十六)强化督查评估。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已出台的有关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把落实工作抓细抓实,切实增强企业的获得感。对省委省政府研究出台的关于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政策措施进行督查时,要将本措施一并纳入督查、评估范围。各级政府要将落实情况纳入中小微企业发展第三方评估。(省工信厅、省政府督查室等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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