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帮扶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汇编
来源: | 作者:pmo21f870 | 发布时间: 2020-02-27 | 16543 次浏览 | 分享到:

局、保定公交公司]


15.保障企业用工安全。按照严格谨慎、确保安全、全力保障、有序运行的原则,协调解决返工人员健康检查、防疫消毒、租房入住和通勤车辆运行等问题,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的正常运转和员工人身安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卫健委、市交通局、市公安局、保定公交公司]
本政策执行期暂定为自政策发布之日起的 3 个月。中央、省出台相关支持政策,保定市遵照执行。由市工信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政策解释。








沧州市出台《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 措施》 全力支持民营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近日,沧州市出台并印发《沧州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 8
个方面提出 18 条措施,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物资供给,全力支持民营企业共克时艰、共渡难关,有序复工复产,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针对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物资供给,《若干措施》提出,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实施“一对一”包联制度,一站式全链条协调帮助防疫物资生产企业解决复工复产、扩能稳产过程中遇
到的各类问题,确保重要防疫物资稳产稳供。同时,对疫情防控


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实施清单管理,在科技专项、技改专项、工业设计专项、制造强市专项资金安排、行业标准制定等方面优先给予支持。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新增贷款,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的基础上,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 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 1 年,帮助防疫物资生产企业降低融资成本,扩大产能。
就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减免民营企业房租,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免收 1 个月房
租,减半收取 2 个月房租;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民营企业,由企业申请,依
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 3 个月。
在落实援企稳岗政策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50%; 对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标准可按 6 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的 50%支持;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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