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帮扶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汇编
来源: | 作者:pmo21f870 | 发布时间: 2020-02-27 | 16544 次浏览 | 分享到:

八、缓缴社会保险费。由于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
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参保企业通过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 险等核心平台业务软件系统企业网报端登录,进行正常业务申报,


市政府积极争取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政策。医疗保险缓缴期最长 2 个月,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医疗保险费,免交缓缴期形成的滞纳金,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同时加强财政、金融机构等部门和单位协调,确保疫情期间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因疫情造成未能及时办理新增退休人员申报、审核的,经审核后,自满足待遇发放条件次月起发放养老金。(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税务局)
九、实施税收减缓政策。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中小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可申请缓缴税款。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三个月。(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十、扶持中小企业创业平台。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园、孵化器、创业基地、服务平台等各类载体, 优先给予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


附则:
1.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张家口银保监分局、人行张家口市中心支行组建金融服务联合协调推进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张家口银保监分局。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北路 31-1。联系人:王文丽,电话:2123021;孔维,电话:2123316。
2.符合金融支持条件的中小企业名单、金融服务专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可于 2 月 5 日 18 时后在市各银行机构官方网站查询。
3.其他服务部门联系方式。市财政局:王耀明,电话:2061392。市科技局:赵云峰,电话:4195818。市税务局:赵东明,电话: 2050122;董巍,电话:2120538;于云生,电话:2050170。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程远雄,电话:15832305989。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王铁,电话:2024992;孙锐,电话:2184990。市医保局:王进宝,电话:13582636128。市政集团:胡大田, 电话:18831333933。市政水务:孙大维,电话:13931325931。张家口供电公司:许志强,电话:13731300718。中油金鸿:刘亚楠,电话:13603137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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