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帮扶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汇编
来源: | 作者:pmo21f870 | 发布时间: 2020-02-27 | 16549 次浏览 | 分享到:

4.各县区和有关部门承担具体组织工作,各银行在各县区的分支机构会同县区和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县区责任单位为各对口责任部门。
5.中小企业的认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执行。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执行期暂定为 5 个月。中央、省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张家口市遵照执行。本措施由市民营经济领导小组有关责任部门负责解释。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 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解决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促进经济社会平稳有序运行,更好服务人民生活,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加大金融支持
1.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各银行机构对涉及疫情防控企业执行利率较原贷款利率下浮 10%以上,确保 2020 年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 2019 年同期水平。〔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2.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各银行机构对因受疫情影响较大、发展遇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最大程度给予展期或续贷,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确保 2020 年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不低于 2019 年同期余额。〔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3.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对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经营、失去收入来源的中小微企业,疫情期间在石各银行机构的小微贷款发生逾期的,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合理延后还款期限,不视为违约,不进入违约客户名单。保险公司对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出险理赔客户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二、减轻税费负担
4.落实企业税费减免政策。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按照有关规定,可向税务机关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5.延期交纳税款。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纳税人, 由其向纳税机关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由其向纳税机关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三个月。〔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6.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对承租我市〔含县(市、区)和各管委会〕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从事餐饮、宾馆、便民市场等人群聚集行业的企业,可免收 2 月份房租,减半收取 3 月份、4 月份房租;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确因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责任单位: 市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自贸试验区正定片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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