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帮扶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汇编
来源: | 作者:pmo21f870 | 发布时间: 2020-02-27 | 12802 次浏览 | 分享到:

(十三)简化外汇捐款入账结汇手续。对于境内外因支援疫
情防控汇入的外汇捐赠资金,境内受赠机构无需新开立捐赠外汇账户,银行可直接通过受赠单位已有的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办理上述资金的结汇手续。
(十四)便利企业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与跨境融资。企业办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时,无需事前、逐笔向银行机构提交单证材料,由银行加强对企业资金使用真实性的事后检查。对疫情防控确有需要的,可取消企业借用外债限额等, 并可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
(http://zwfw.safe.gov.cn/asone/)线上申请外债登记,便利企业开展跨境融资。
(十五)保障个人合理用汇需求。银行机构应密切关注个人用汇需求,积极引导个人通过手机银行等线上渠道办理个人外汇业务。为具备真实交易背景的与疫情防控相关的个人用汇提供
便利,对缺少部分单证的个人疫情防控外汇专款,银行可在客户书面承诺后,先行办理收结汇或购付汇手续,事后补交相关材料。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其他特殊外汇业务,银行机构可在与所在地外汇局沟通后先行办理。
(十六)便捷办理跨境人民币收付。对于省内进口疫情防控所需物品,各银行机构无需审核相关单证,当日办结人民币资金汇出结算手续。对于境外因支援此次疫情汇入境内指定捐赠账户的人民币捐赠资金,各银行机构无需审核相关单证,当日办结人民币捐赠资金汇入结算手续,并根据客户主体指令直接办理捐赠资金境内划转手续。资本项下跨境人民币收入用于疫情相关境内支付使用的,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外采购、捐赠等,各银行机构可根据客户主体指令先办理资金划转手续,事后向属地外汇局报告。对于在办理与此次疫情相关的其他跨境人民币业务时存在疑问的,各银行机构可以先行办理相关手续,并事后向当地人民银行反馈。
四、加强金融系统党的领导,增强部门联动
(十七)提高金融系统政治站位。各级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 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疫情防控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和头等大事,确保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
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金融领域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积极参加防疫志愿服务,积极捐款捐物,带头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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